刘一(yi)飞:
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上海窥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你的劳动争议案,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,因你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,依照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》规定,向你公告送达松劳人仲(2023)办字第4673号仲裁裁决书。裁决内容如下:
对申请人上海窥天教育科(ke)技有限(xian)公司的请求事(shi)项不予支持。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经(jing)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(song)达。如(ru)不(bu)服(fu)本(ben)裁决(jue),当事人可自裁决(jue🌞)书(shu)送(song)达之日起十五日内(nei)向人民法院起诉;期(qi)满不(bu)起诉的,本(ben)裁决(jue)书(shu)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特此公告